第616章 化寺为山 (第1/2页)
返回福州城时,已经是后半夜了,大街上夜深人静,一堆堆烧成灰烬的纸钱,在夜风下翩翩起舞。
一些穷人家的孩子,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,手上提着个白灯笼,将大户人家供奉在外面的祭品,偷偷的拿回家去吃。
在门外摆放祭品,是福州人的当地习俗。
福州人认为,七月十五中元节这一天,自家祖先会回家看看。
在门外摆上一桌祭品,用来贿赂押送的鬼差,能让先人在下面少受点罪。
祭品五花八门,穷人会用玉米粉掺和杂草打草饼,打好的草饼又硬又干,用芦苇杆串起来挂在门上,第二天早上还可以充当口粮,面对这样的破落户,乞丐都不会来光顾,因为草饼吃之前还得用水煮一煮,不然会跟石头一样硬,乞丐都嫌这东西废牙。
稍微富裕点的,则用点心与黄酒作为祭品,分量不用多,一盒点心两杯黄酒就够。
这些东西往门口一摆,到了后半夜,乞丐与流浪汉便会来捡食,只要不是太抠门的人家,一般都不会去制止。
至于豪门大户,那就了不得了,一般在中元节这一天,在门外摆上一桌酒菜才够档次。
所以在这一天,鬼跟穷人都像过节一样,前半夜祭品留给鬼,后半夜祭品留给人。
大人爱面子,不好意思出来拿,就让自家的孩子动手。
十几个孩子围在一起,一拥而上,一桌酒菜用不了几分钟就会被抢个干净,一个个吃的满嘴流油,过年都没有这么高兴。
“三更已过,鬼门将关,再想狂欢,就要等下个冥道吉日了。”
王旭从大街上走过,今日是冥道吉日,哪怕是孤魂野鬼,也能在外面享受到供奉,这种好事一年都没有几次。
“快看啊,谁有我抢得多,我整整抢了半只烧鸡!”
“我抢了两只猪脚,抢的比你多。”
“我只抢了一条鱼尾巴,呜哇...”
一群提着白灯笼的小孩,追逐打闹着从王旭面前跑过,天真的样子真是让人开心。
王旭目送他们远去,正要继续走,就看到了一个趴在大树后面,脸上带着羡慕之色的大头孩子。
这个大头孩子,看上去七八岁的样子,脑袋足有南瓜那么大,偏偏脖子细的跟筷子一样。
他悄然无息的趴在大树后面,嘴里面叼着一把青草,给王旭的感觉,就像被关在房间内的留守儿童,看着小伙伴们在外尽情玩耍一样,那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目光。
“原来是只饿死鬼!”看了眼小孩的样子,王旭就知道他的来历了。
饿死鬼,饥饿而死的人化成的鬼,这种鬼也属于枉死鬼的一种。
只是相比上吊,自杀,他杀,暴毙,溺亡之类的鬼魂,饿死鬼并不是特别凶恶。
一般情况下,饿死鬼只会进入人家偷些剩菜剩饭吃,伤人的传闻不是没有,只是相比其他的鬼少之又少。
从小男孩的样貌来看,他饿死的时候应该还是个孩子,非常想出去跟别人一起玩。
只是他知道自己不能出去,出去就会吓到别人,这才躲在大树后面远远的眺望,不时在采两把树叶充饥。
“已经快四更天了,快点走吧,这里不是你该待的地方。”
王旭止住脚步,对着大头鬼挥了挥手。
大头鬼被王旭的声音吓了一跳,回头一看,才发现有人看到自己了,畏畏缩缩的往树后面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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