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二章 送行! (第1/2页)
阴阳分两界,人鬼皆殊途。
花开两朵,各表一枝。
不管地狱的动荡,到底有多厉害,阳间,依旧是该刮风刮风,该下雨下雨。
经过了昨晚的炮火连天的一夜,
人们还是得继续开始投入新一天的忙碌。
阳光,准时地照射进了书屋;
而书屋的老板,也很准时地躺在那里,来赴自己和朝阳的约。
一窗之隔的南大街,哪怕是早上,暑味也已经弥漫起来了,行人只要稍微走得快一点,汗珠子就会不自觉地往下落。
周老板坐在凉气充足的书店里,手中的报纸头条则是关于全球变暖日益严峻的报道。
莺莺端着咖啡走了过来,将杯子放在了周泽面前的茶几上。
周泽默默地挪开报纸,伸手进兜里,取出了一个小礼盒。
莺莺的视线,不自觉地跟着礼盒走。
“送你的。”
莺莺打开了礼盒,里面放着的,是一枚戒指。
上头的钻石,并不是很大,但你要硬说小,也太昧着良心。
无论是造型还是款式,都算是新潮,当然了,这克拉数,也在奢华中不失简约。
“老板,谢谢你。”
周泽点点头,继续用报纸遮挡住自己的脸。
远处,
白狐对着这边翻了个白眼,
不管眼前的这个男人,在别的事情上是多么的心狠手辣,但在面对男女之事儿上,却总是生硬得让人窒息。
这还是面对自家的女仆,要是面对其他的女人……
白狐一念至此,微微皱眉,似乎,那个有着一双大长腿的女人,也挺吃这一套的。
是的,戒指,是白狐帮周泽买的。
至于为什么在七夕过了之后的第二天才送,白狐能够理解。
对于别的男人来说,七夕当天不管送什么礼物献什么殷勤,都是为了当晚的打靶。
但眼前这个看报纸的男人……
嗯,所以今天送礼物,好像也没什么不对的地方。
拿到老板的礼物,莺莺很开心。
莺莺不缺钱,这几年,虽然一直拿自己的陪葬品在倒贴自家老板,
但现在正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阶段,太平盛世,政通人和,百姓安居乐业,
正所谓盛世古玩,所以,莺莺还剩下很多很多的陪葬品。
但,自家老板穷啊!
送个礼,真的很不容易。
就像是人家有十块钱,给你十块钱,另一个人有一千万,给你十块钱,能一样么?
虽然大部分人还是会选择有一千万的那个……
但不管怎么样,
这一枚戒指,足够莺莺开心很久很久了。
“老板,我去后面摘点菜回来。”
“嗯。”
等莺莺提着篮子走出书店后,白狐当即跳到了周泽面前的沙发上。
“还有一枚小一号的戒指,这是打算送给那个医生的么?
吃着碗里瞧着锅里,
呵,男人。”
“对戒。”
“两个不一样重的对戒?”白狐反问道。
“钱不够呗。”
钱不够,第二枚自然就缩水了。
白狐愣了一下,一时间,似乎也真的不好分辨到底是真是假,毕竟,眼前这位书屋大BOSS,是真的穷。
“你不去地狱么?”
书屋的很多人,都去地狱了。
“地狱,有给妖开的职位么?”
“你现在抹脖子还来得及。”
“呵呵,话说,你手底下一大帮子人,都去改换门庭了,你就一点都不吃味?”
周泽懒得搭理她,自顾自地端起咖啡,喝了一口,瞧着外面的人流。
“还是,你觉得,自己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,还不如让跟着自己好几年的手下们,都能奔一个好前程?”
周泽继续不发一语。
“不回答就算了。”
“你今天话有点多。”
白狐跳到周泽面前的茶几上,
弯腰,
张口,
一枚白色的内丹被其从嘴里吐了出来。
“这是我这一年来刚凝聚出来的内丹,你收着吧,没办法和龙脉比,但关键时刻,哪怕多吃一枚糖豆还能多一点儿力气不是。”
周泽伸手,把这一枚内丹拿起来。
这内丹,看起来跟夜明珠似的,估计能卖不少钱。
“怎么今天的画风,有点迷眼?”
“别以为我们白狐一族除了勾搭穷酸书生就没其他本事了,其实,我们精明着呢,我进来得晚,没什么特别大的交情,这个,就算投名状吧。”
周泽笑了笑,
把妖丹丢回给了白狐,
道:
“心意收了,礼拿回去。”
白狐将内丹重新吞咽了下去,随即道:
“瞧不上?”
周泽摇摇头,道:“是用不上。”
“这么消极绝望?”
周泽默然不语。
白狐转身,回到自己最喜欢待的角落位置去了。
周泽重新摊开报纸,
心里则是想着,
这会儿,
安律师,
已经得偿所愿了吧?
安律师当上平等王的话,书屋下面的一大批人,该升官的自然也就能升官,至少,这前程,算是有了。
他这个当老板的,也不算欠他们的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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