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七章 圣旨到! (第2/2页)
“依大明律,凉国公蓝玉如有作奸犯科,应交刑部关押。”
“绝没有将人收押在王府的道理。”
“若蓝玉有什么不测,只恐对吴王殿下不利。”
“下官此来,便是想带走凉国公蓝玉,将其押往刑部大牢,还望吴王殿下恩准。”
朱允熥听他说完,并不直接回答,转而望向袁泰,周志清两人道:“你们两個前来,也是为了要人吗?”
袁泰道:“都察院有监督百官之职。”
“下官忝为左都御史,不得不察。”
“听闻吴王殿下捉拿了凉国公,特前来问询,凉国公蓝玉所犯何罪?为何殿下抓了人,却私关府邸,不送往刑部大牢呢?”
周志清道:“下官身为大理寺卿,亦想知道凉国公蓝玉所犯何罪?案宗案卷何在?可否供下官查阅?以及吴王殿下为何将人关在吴王府中呢?”
一起来问罪啊!
反应这么快,连一夜都等不及了吗?
三法司都是大明的司法机关,但职责又各有不同。
一般而言,案件由刑部负责审判,大理寺负责复核,而都察院则是全程监督办案。
如果有特别重要的大案要案,则会由三法司共同会审。
大理寺和都察院是纯粹的文职机关,要调兵也只能行文书,通知其他的衙门配合。
刑部因为还承担抓捕犯人的职责,故而有大量的捕役和士卒,自身便能派出兵马。
今夜事发突然,也只有刑部能迅速派出人来了。
朱允熥冷冷道:“凉国公所犯之罪,明日本王自会呈交给皇爷爷,就不劳三位费心了。”
“今日这么晚了,刑部大牢也早就过了落锁的时间。”
“凉国公暂且在本王府中关押一夜,待到明日,上报了皇爷爷,他老人家自有定夺。”
这个时代的晚上,监狱大牢是要落锁的。
原则上来说,大牢落锁之后,便不许再有人员进出。
除非有极其特殊的情况,否则,大牢晚上是不会打开的。
要收押新的犯人,也要等到第二天。
所以,将人临时关在外面一夜,也并不奇怪。
只不过,正常而言,犯人只会关衙门里面,而不是带回府邸。
而且,凉国公如此重要的人物,刑部大牢肯定会为他破例,在晚上打开牢门。
朱允熥这样说,只是故意搅浑水而已。
面对来势汹汹的三法司,他用出了一个“拖”字诀。
毕竟,对方占据着法理上的优势。
“殿下,下官以为不妥。”袁泰道:“凉国公位高权重,战功赫赫,在大明军中更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。”
“私关吴王府邸,于法理不合。”
“殿下突然抓捕凉国公,又不公布其罪状,此事本就闹得满城风雨,殿下再这样处置,流言蜚语就会更多了。”
“况且,万一有什么意外发生,殿下也不好交待。”
“还请殿下将人即刻移交刑部!”
杨靖也拱手道:“还请殿下将人即刻移交刑部!”
周志清接着道:“还请殿下将人即刻移交刑部!”
朱允熥面色微微一变,怒道:“若本王坚持不交人呢?”
“那下官等职责所在,就只好得罪殿下了。”
袁泰挥了挥手,下令道:“来人,进吴王府,将凉国公蓝玉带出来。”
前来的士卒们顿时蜂拥而上。
朱允熥当即拦在前面,喝道:“大胆,本王倒要看看,你们有谁敢?”
倒是有些没有想到,这些文官,比那些勋贵武将更难缠。
蓝玉无论如何也不能交到这些人的手中。
偏偏对方口口声声大明律法,他还找不到正当的理由来拒绝。
眼下也只能用亲王的身份,强行拦住了!
袁泰上前两步,恭身道:“都察院有监察之责,殿下不拿出蓝玉犯罪的证据,先行将其抓捕,已属违规,万没有再将其关押至自己府邸内的道理。”
“还望殿下明察,不要让我等为难!”
见对方仍纠缠不休,朱允熥沉下脸道:“要是本王偏偏要让你们为难呢?”
“本王可以直接抓了凉国公,就抓不得你们三法司?”
“本王就站在这里,今日若有人敢闯进王府,就别怪本王翻脸无情。”
他并不想与三法司为敌,尤其是在眼下这个关口。
毕竟,三法司作为大明最高审判机关,对于如何给蓝玉定罪,有极高的话语权。
能不得罪,自然尽量不得罪。
不过,若是对方逼人太甚,那就怨不得他了。
此言一出,杨靖、袁泰、周志清三人皆是脸色一变。
就在这时。
一道尖锐刺耳的声音,从不远处骤然响起。
“圣旨到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