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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春天 第7节

见春天 第7节 (第2/2页)

不过,既然林海洋知道了,王京京就麻烦林海洋送的信,等人一回来,她激动地拽着男生的袖子问:“怎么样,怎么样?”
  
  “啥反应也没有,一个字都没说。”
  
  “你看见他丢垃圾桶了吗?”
  
  “没,他进教室了,不过后来有没有扔我可不知道啊!”
  
  江渡小心翼翼地把对话听进耳朵里,心潮一起一伏,脸上却是个平静的表情,拿蓖麻不动声色擦桌子,油光锃亮的。
  
  学校喜欢种月季,粉的,黄的,白的,唯独大红的像一蓬蓬艳火,映在眼底,像某个夺目的人,总是光芒万丈。
  
  放假前,小许在那强调开学月考的事情,说完,让大家自习。不知怎么的,有人起了个头,说不用考都知道第一名不是魏清越,就是张晓蔷,他俩本来就是最好的初中毕业,最好的中考成绩考进来的。
  
  张晓蔷显然对这种议论习以为常,她谦逊地摇摇头:“梅中卧虎藏龙,不一定呢。”
  
  她的初中好,考上梅中的多,所以,班里总是有旧同学的,大家相熟,说话很随意。
  
  真奇怪,江渡之前不怎么关注张晓蔷,但自从听了林海洋那几句话,莫名其妙的,她忍不住去看张晓蔷的穿着,去观察她说话时的神情语气,又时时见她积极参与班级活动,开朗热情又大方。
  
  这一切,都让江渡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自卑。
  
  “嗐,就算魏清越第一也没关系,他要出国的,说白了,不占什么竞争名额。”有男生意有所指地说道,张晓蔷笑了笑,算是认同。
  
  江渡听得一清二楚。
  
  原来,还有其他人知道他要出国的啊。她本以为,没人知道,她还把这个当作秘密死守,一定不随便说出去,尽管魏清越没这么要求她。
  
  又是一股难言的失落袭上心头。
  
  大家谈笑自如地议论着魏清越,她不能,她以为那次偶遇让自己拥有了点独特的东西,比如他的体温,比如他要出国的打算。但其实并不是,他的一切,从来都可以在梅中被人堂堂地提及。
  
  假前的最后一天,她没有等到魏清越的回信,当然不会有。可是,这天黄昏绝好,天地旷远,江渡一个人在教室外走廊呆呆看了许久的晚霞才回家去。
  
  第9章十一假期,魏清越打球扭到……
  
  十一假期,魏清越打球扭到了脚,那封信,就是他黄昏时分躺在阳台时无聊展开的。
  
  他收过很多信,经常随手一丢,魏清越对这种中学生之间的爱慕毫不感冒,他没有喜欢的女孩子,从来没有。
  
  长这么大,生活中的狗血事已经足够令人头疼,他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有什么意思。
  
  如果说有什么巧合,那一定是此刻,余晖温柔,像一双多情手落在身上,他打开了第一封信。
  
  女生的字很小学生,过分工整,魏清越第一印象就很差,他不易察觉地皱了下眉头。
  
  “见信好。
  
  我知道这封信可能会打扰到你,但还是忍不住做了。我想,这可能只是你收到的众多信件中的一封而已,很普通,所以,写下的这些文字,如果能被你看到已经很幸运了。
  
  如果你会打开这封信,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。我也不知道纸张会怎样地辗转于你指间下,这些文字,映入眼帘的刹那,是什么样的感受。可能什么感觉都没有吧。
  
  但我想告诉你,我写这封信是在晚上。
  
  我最喜欢夜晚了,很多女同学都怕黑,我不怕,黑夜静谧无声,反倒让我觉得很安全,尤其是有心事的时候,黑夜更像是个屏障可以隔开所有的纷扰,我可以一个人静静地想,谁也不知道。所以,我选择自己最喜欢的时刻提笔。
  
  不知道你最喜欢一天之中的哪个时刻。
  
  现在是秋天,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站在教室外的走廊,往东南方向看,就可以看到图书馆附近的悬铃木,它的叶子已经泛黄,等到冬天,肯定会光秃秃一片,像个顶骨浑厚的老僧。
  
  其实,一想到学校里仅有的几处风光,可能也承受过你的目光,我就很高兴,好像是你给它们重新上了血肉灵魂(会不会太夸张了)。当然不全然是这样,即使你未曾留意过,我也很喜欢梅中的环境。
  
  我觉得我好像写了很多废话,无聊的,幼稚的,希望你这种大学霸不要见怪,我很想终宵不寐地给你写这些废话,但这是不可能的,因为我也要学习,要考大学,相信你也是的,容我冒昧问一句,请问你心仪的大学是什么?我想去北京念书,我这个成绩自然不会念到太好的大学,大概我是唯一一个因为郁达夫先生写《故都的秋》而想去北京念书的人了。
  
  我问的这些,不回答也没关系,你能看到信的话我就很开心了。
  
  万一这封信被丢掉,有人捡起,并且看到了,我想我会无地自容,不管谁看到了这封信,请不要太嘲笑我,谢谢。
  
  唉,窗外有野猫,一声声叫,我白天见过它们,黑晶晶的眼,看你片刻,转身无声走掉,我外婆经常拿剩菜剩饭去接济它们。
  
  想有一个隽永的结尾,但很不幸被野猫打断,就写到这里吧,祝好。”
  
  信戛然而止。
  
  这都写的什么?魏清越看的直皱眉,女生的情书,是这样的?他不是没拆开看过,好像不是这样的。
  
  但不得不承认,他居然耐心看完了,也许,大概,仅仅是因为有人和他一样喜欢夜晚。
  
  魏清越这才留意到,开头无称呼,结尾没落款,也就是说,这封信,如果不是送到他手里,可以是给任何人的。
  
  当时,隔壁班男生把信给他时,他根本没留神听那个女生的名字,此刻,无论怎么回想,都是个模糊渺远的声音。
  
  不过这不重要,魏清越知道这种行为最终会消失,区别不过在于时间长短,他不会回信,也没有太大兴趣知道谁喜欢他。
  
  尤其是这种字写的很差的,魏清越不知道自己怎么耐心看下去的,见鬼。
  
  他把信折好,丢进阳台的储物柜中。小区种了桂花树,浓香阵阵,一股一股顺风来,像怒涨的潮水。男生怀疑每个小区都有这么刺鼻的花,他起身把窗户关了。
  
  假期很长,市立图书馆每天人都很多,江渡一连来了几天,都没见到那个想见的身影。
  
  她失落地回到家中,外婆做的饭都不香了。
  
  书桌前,一堆书本资料,一科一科地做,没完没了,江渡时不时抬头看窗外,发一会儿呆。一想到真的给魏清越写了那样一封信,江渡立刻觉得很窘很窘,一转身,扑到床上去,拿枕头盖住脑袋。
  
  缺氧的状态维持了十秒,再一把放开,每呼吸一口,都伴随着剧烈的心跳声。
  
  江渡在床上情不自禁打了个滚儿。
  
  太丢人了,怎么就那么写了呢?关键是,这种事,越回味越觉得不好意思。但女生又清楚地知道,她还会犯病,再写。
  
  外边,外婆在敲门,江渡一个鲤鱼打挺爬起来,快速整理了下衣服。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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